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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8/09 阅读量:14



一、学校全称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2200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8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 

本科 

四年 

5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环境设计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8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环境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 —11:30 语文 

下午2:00 — 3:40 数学 

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 —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5月19日(星期六)8:30 

地点:松江区文翔路 2200号1号楼北大厅设计学院 

(考核内容、安排等详见官网考试规程)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规定的加分,经我校审核后计入总分。 

三、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 

四、同分规则:综合分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文化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总分、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38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 

住宿费标准 

1400元/年(沪价费[2005]24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7822053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iva.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www.siva.edu.cn/site/site2/home.aspx?si=25 

咨询电话:021-67823033 

十七、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