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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2010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21



















































































一、学校全称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杨浦营口101

校东沪校区:上海宝山同济支199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所有专业都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总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并按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规定的投档比例为准。)
2、专业投档原则:分数优先,按考生高考成绩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对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计划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语文顺序进行排序,即若数学同分看英语,若英语同分看语文。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教委财【2002】5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700元 — 1200元(4人间 — 8人间)。
(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就业办: 021-65502660 、65499003

十三、投诉电话

 校办:021-65483431;纪委:021-65485551转3363分机

十四、网址

 www.smic.edu.cn或www.smiczbb.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励志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困难学生伙补和社会资助等多种形式相互补充、相对完善的学生经济资助体系。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新生第一年在校东沪校区就读;第二、第三年在校本部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