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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8




















































































2010年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校址



上海市南汇科教园区勤奋路一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投档,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


2、政策性加分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根据各专业的计划数,和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5、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021-68020772,68020761



十三、投诉电话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021-68020823



十四、网址



www.etop.com.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具体如下: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2)学校与中国银行签订协议,可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每年最高6000元的助学贷款。
(3)学校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可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指导。
(4)学校设立困难补助基金,对特困学生给予各类困难补助,包括:学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