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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23
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
二、校址 | 上海 市 松江 区 中山二 路 658号 | |
金山 校区: 上海 市镇 万安街路 395 号 | ||
三、层次 | ■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五、分专业招生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商务日语和应用日语专业语种不限;其它专业语种限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
九、录取规则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
住宿费标准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
证书种类 | ||
十二、联系电话 | ||
十三、投诉电话 | ||
十四、网址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
十六、其他须知 | 2个专业三年均在金山校区就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