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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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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松江 中山二 658

金山校区: 上海 金山 朱泾镇万安街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入学用英语教学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九、录取规则

1、上海市投档比例为
2、进档后,非艺术类专业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当地美术专业统考并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按进档考生美术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总分相同时:文科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排名依次录取;理科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排名依次录取;文理不分的省市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
4、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象,学校按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高职教育:
1、涉农专业:每生每学年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3、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

住宿费
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

十四、网址

http://www.shaf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每月享受
学校承诺:确保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食品工艺与检测(食品加工与工艺方向)和食品工艺与检测(食品安全与管理方向)专业在金山校区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