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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度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6



































































一、学校全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 本 部: 上海 杨浦 军工 2360


徐汇一校区: 上海 徐汇 长桥南 88


徐汇二校区: 上海 徐汇 虹漕南 杨家桥31


备注: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所有专业均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上海市投档比例为1:1.05,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市投档比例按各省区市招办规定执行;


我院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也不设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合作)专业学费标准15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学费标准为7500元/年


住宿费标准


870-1200元/年不等,由学院根据宿舍安排决定。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5742913


十三、投诉电话


021-65884351


十四、网址


http://www.umcollege.com/zhaoban/index.asp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奖励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奖励的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2500元/年。


4、企业奖、助学金:磊城奖学金、东嘉设计奖学金、兴安奖学金、磊城助学金、市政新星助学金等。


5、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的学生最高贷款标准为6000元/年。


除以上外,学校还为困难学生提供一些勤工俭学机会。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