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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一网通>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9

















































































一、学校全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 本 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长桥南街88号



三、层次



  高职



四、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只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没有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分数优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3.上海市投档比例为1:1.05;外省、区投档比例按各省、区高招办规定执行;


  4.我院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也不设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十、收费标准



学费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870-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5742913(招生办)



十三、投诉电话



  021-65884351(纪检室)



十四、网址



  http://cgxy.shum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部分企业还在我院设立了奖助学金,如磊城奖学金、东嘉设计奖学金、兴安奖学金、磊城助学金、市政新星助学金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