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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1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 嘉定 嘉行公 851 号

三、层次

■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
说明


魔方志愿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九、录取规则

30%与美术统考成绩的70%合成分,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以当地招办规定为准。同分情况下,按美术统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
90分(满分150分,非满分150分的按比例计算)。同分情况下,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证书种类



十二、联系电话

64398515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69977845

十四、网址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