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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9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浦东新
源深
158



宝山 校区:
上海
宝山 永乐 737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入学后用英语教学。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招收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培养目标为船员,在取得国家海事局适任证书,毕业后上船工作,目前船公司只招收男船员。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九、录取规则



1.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总分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第一专业未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投档,仍未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按计划录满为止;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2. 对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3. 同分考生按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排列;再同分文科按语文成绩高低排列,理科按数学成绩高低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考生录取报到后进行体检复查,如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要求,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到学院指定相近的其他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浦东校区每生每学年600元--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宝山校区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8768318、58317699、50582284(传真)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0582314



十四、网址



www.sma.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红十字会特殊困难补助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