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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5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各专业招生人数及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没有限制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



上海市投档比例在1∶1.05之内。



外省市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区、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确定。





录取规则



(一)、上海市考生



1.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以成绩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素描、色彩的成绩。



2.非艺术类专业:按“语数外;的总分,以成绩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数学的成绩。



(二)、外省市考生



根据各省(区、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在当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数学的成绩。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高职教育 每生每学年75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高职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高职中德合作专业 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沪价费[2004]38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学年 (沪价费[2003]56号) (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 021-64038240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招生监察室 021-57132760




十四、网址




www.stiei.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