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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2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松江 车亭公路 1788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除外)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专业填报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每生每学年 13000 元【沪价费(2011)004号】



连锁经营管理(港澳台方向)专业 收费按物价局批文执行



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



标准




每生每学年 2500 元【沪价费(2012)00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7803530、021-57803531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7803607




十四、网址




www.lidapoly.edu.cn www.lidapoly.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