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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6
2009年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审核表
( 全国统招)
一、学校全称 |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 |
二、校址 | 上海 市宝山区锦秋 路号 | |
浦东校区: 上海市 浦东新 区 华夏东路 路 3102 弄 | ||
三、层次 | √高职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成人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
九、录取规则 |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艺术类专业参照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1、对实行传统志愿(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各省市录取规定调档,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的政策执行。 4、艺术类专业承认各省的专业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资格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进档考生按志愿顺序录取。 2、理科同分按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科同分按语文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20000元),艺术专业每年12000元,其他专业每年10000元。(沪价费) |
住宿费标准 | 2500元/年)、六人间(1600、2000元/年)、浦东校区六人间(1300元/年)(沪价费2004年35号文件)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
证书种类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56514754、66504946、56680657-8110 | |
十三、投诉电话 | 021-56682066 | |
十四、网址 | http://www.shbangde.com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1、家庭平均生活费在上海城镇居民低保线以下的学生经过申请(必须有民政部门证明)。可享受国家和上海市学生助学金。 2、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分期付款。 3、学校对特困学生进行救助。 4、学院对家庭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 |
十六、其他须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