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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20




















































































2011年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宝山区锦秋路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20000元【沪价费(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元      【沪价费(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元      【沪价费(

住宿费标准

空调六人间(2000元/年)【沪价费(2005)3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传真021-66507328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6682066

十四、网址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还设立奖、助学基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其他帮助。本院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