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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5



一、学院概况: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系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设有两大校区,校本部位于 “春城”—昆明市内,新校区坐落在昆明市杨林开发区,总占地1000余亩,现代化教学、生活设施设备一应俱全。2008年新生将入驻新校区。
二、学院名称: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三、校址:
四、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六、学校代码:13625
七、毕业证发放:毕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八、录取原则:
九、奖助学金:现有“三好生标兵”奖、“三好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单项奖(德、智、体、能)、科技创新奖、对等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十、毕业生就业:实行学院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学院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指导就业。
十一、收费标准:学费:文、理科9000元/年;艺术类12000元/年。住宿费:800—1200元/年。收费标准为暂定,以云南省物价部门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二、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