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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4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14048;
44号;
200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91年的内蒙古科技专修学院。学院现开展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学历教育。设有外语系、电子信息系、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艺术与传媒系、继续教育部、内蒙古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等教学机构,开设20多个专业,有各类学历、非学历教育在校生三千余人。
第二章
第三章
2010年招生计划650人,招生专业如下:应用英语(商务、旅游、教育方向)、文秘(涉外文秘方向)、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及通信技术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工程方向)、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导游、酒店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会计与审计、营销与策划、影视多媒体技术(电视节目制作及广告制作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及施工方向)、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教育方向)、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焊接及机电工程方向)。(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的招生专刊)。
第四章
1:1.2
第十七条: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五章
(商务、旅游、教育方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对语种不限;
第六章
2010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应用英语、文秘、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营销与策划专业学费5500元/年;会计与审计、影视多媒体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58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学费6800元/年;住宿费(8人间)900元/人·年;
第七章退费办法
20%后,将剩余部分退还学生;个人消耗物品,如教材、行李等物品不予退费;超出试读期限及补录的学生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第八章
44号
编:010011
0471)4186634
0471)4186634
真:(0471)2315168
系人:王全喜
2路或51路公交车到终点站改乘12路、53路或301公共汽车到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下车即可
http:// www.imtvc.edu.cn
mail:sao@imstu.org.cn
本章程由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机构
和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长:张 溥
员:平瑞林、王全喜
任:平瑞林
员:夏学金、吴伟
任:王全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