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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1


一、 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名称: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567)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校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



二、 2008年招收计划:(共计200人)


我院2008年面向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招收高职考生200人,招生专业为: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四个专业。



三、 专业考试: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凡考生所在省要求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的,考生只需参加本省组织的相关专业联考,不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我院认可各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省里未组织专业联考的或联考中未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的考生,报名、考试时间以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日期为准。考试科目按考生所在省规定的科目进行。



四、 录取原则:


文化合格线按照考生所在省制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文化合格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五、 学费标准:


学费:每生12000元/年 住宿费:每生750元/年



六、 联系方式:


招办负责人:易梅 联系电话:010-67538321


招办联系人:向芳 联系电话:010-67561657 (传真)


E-mail: bxzsb@yahoo.com.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 邮政编码:100068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招生办公室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