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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8


















































































一、学校全称



二、就读校址

555号

三、层次



四、办学类型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国防生: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
侦查学、边防管理和治安学专业:参照《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具体要求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其他专业:参照《(人教字[2003]17号);
www.hzgate.net)【招生信息】栏目查询。

九、录取规则



对学校最低录取线上的考生,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第一志愿报考不足的专业,依次按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含校内加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写的专业志愿根据志愿优先的专业录取原则均无法录取,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退档后未录满的专业依顺序补足。其中,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学专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未予录取的考生,以其第二志愿作为第一志愿,第三志愿作为第二志愿(其余顺序志愿以此类推),进行专业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特殊(热门)专业:法学,每生每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合作办学:法学(国际经济法 合作办学)每生每学年(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

14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华东政法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监察

十四、网址

www.ecupl.edu.cn招生网www.hzgate.net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设立“宝钢教育奖;、

十六、其他须知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并保护举报者。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三天内,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和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接待考生和考生家长来信来访。
1、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待基本录取信息的查询






























2012.6.25-

其余时间

接待地点

长宁校区六三楼

松江校区明志楼

电 话

021-62071533

021-67790220

传 真

021-62071533

021-67790220

电子邮箱

zsb@ecupl.edu.cn

2、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接待违纪举报






























2012.6.25-

其余时间

接待地点

长宁校区

松江校区明镜楼

电 话

021-62071778

021-67790299

传 真

021-62071778

021-67790299

电子邮箱

jiwei@ec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