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8
学校全称 | 南京审计学院 | 学校部委码 | 11287 | |||
办学层次 | 本科 | 办学地点 | 南京市 | |||
办学性质 | 公办 | |||||
校 址 | 浦口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邮政编码:211815 莫愁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圩路77号,邮政编码:210029 | |||||
一、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3、录取具体方式: A、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总分排序; B、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C、英语(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口试成绩为“优”、普通话标准、无口吃现象;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口试成绩不低于“良”、男生身高不低于 4、我校对录取在会计学院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院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务)、金融学院专业(金融学、保险、信用管理、投资学)、管理学院专业(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政治与行政学院(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金融]、统计学)的学生在所在学院内进行统一培养,二年级末学习成绩(绩分点)在所在学院排名前50%的学生可在所在学院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二、奖助措施 我校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等,学生奖学金获奖面为50%左右;设有500多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120-35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冬衣补助、寒假路费补助和其他临时补助100-300元/人。 | ||||||
招生咨询方式 | 院校网址:www.nau.edu.cn | 电子邮件:zsb@nau.edu.cn | ||||
联系电话:025-58318186、 025-86585187(录取期间咨询电话) | ||||||
传真:025-58318186 | ||||||
学校招生负责人: 学校负责人: (学校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