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7
学校全称 | 南京审计学院 | 学校代码 | 国标11287 省标1119 | |||
办学层次 | 本科 | 办学地点 | 南京市 | |||
办学性质 | 公办 | |||||
校 址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邮政编码:211815 | |||||
一、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3、选测科目要求:选历史——对外汉语、英语(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选物理——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金融)、统计学、工程管理(工程审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审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审计)、电子商务;选历史、物理——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保险、信用管理、投资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务、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法学(法务会计)。 4、对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本一文科AB、本一理科AC;本二BB;艺术特长生等其它照顾政策两门选测科目的要求:本一AC或BB、本二BC。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 5、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AA加1分;A+加1分;AA+加3分;A+A+加5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奖励分后进行排序,排序后,再采用“分数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分情况下,按数学、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6、英语(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为优、口试成绩为“A”、普通话标准、无口吃现象;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良、口试成绩不低于“B”、男生身高不低于 二、部分二级学院专业培养改革方案 我校对录取在会计学院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院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务)、金融学院专业(金融学、保险、信用管理、投资学)、管理学院专业(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政治与行政学院(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金融]、统计学)的学生在所在学院内进行统一培养,二年级末学习成绩(绩分点)在所在学院排名前50%的学生可在所在学院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三、奖助措施 我校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等,学生奖学金获奖面为50%左右;设有500多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120-35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冬衣补助、寒假路费补助和其他临时补助100-300元/人。 | ||||||
招生咨询方式 | 院校网址 | www.nau.edu.cn | 电子邮件 | zsb@nau.edu.cn | ||
联系电话 | 025-58318186、 025-86585187(录取期间咨询电话) | |||||
传真 | 025-58318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