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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20


一、学校全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二、校 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航金大道99号


三、层 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考生还需要通过《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有关体检。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考生需提前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和专项体检,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方可报考志愿;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规则:


1.新生录取按照以高考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2.学院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根据考生考试的总分,遵循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予以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3.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依据考生原始分数和志愿安排专业。学院对前三个专业志愿设专业级差,第一、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3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4.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上,报考我院本科第二批次专业的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须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报考我院本科第三批次专业的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须符合选测1B1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在选科要求上,部分专业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中有物理,其余专业对选测科目不限。录取时遵循“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5.非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6.各专业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7.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考生需提前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和专项体检,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方可报考志愿;


8.学院将录取结果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网站、相应省(自治区、自治区)招办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七、学费标准:


1、学 费:13000元/学年。


2、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


八、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毕业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7190011 52112609 84896448 84891578


传 真:(025)84892707 52112609


通讯地址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400#信箱 


邮 编:210016


通讯地址二: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航金大道99号南航金城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211156  


学院网址:http://jc.nuaa.edu.cn


招生专用邮箱:jczsb@n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