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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31


第一章 总则



学校名称: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0812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东路38号


邮编:033000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一条 2008年我校招生总计划为2700人,在各省的招生数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二条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数字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数字。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条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招生计划与考生第一志愿投档比例达到1:1.2时,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可录取参考志愿考生,不录无志愿考生。


3、文科语文教育专业对语文单科成绩作一定要求,理科数学教育专业对数学单科成绩作一定要求,英语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作一定要求。


第六条 体育、美术、音乐教育专业录取:


1、文化课执行生源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七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对进档考生按照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志愿级差为10分,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八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第九条 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资格审查



第十条 新生报到后一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五章 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 学生在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给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 网址:www.llhc.edu.cn


E-mail:zsjy@llhc.edu.cn


传真:0358-8231105


电话:0358-8248723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