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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3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3265


院校属性: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参照各省要求,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2、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受限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对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一视同仁。


3、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4、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我院艺术和体育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


5、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按政策加分或降分进档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我院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学生入校可申请调整专业(艺术、体育类除外),不


收取专业调剂费。



收费标准:新生收费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奖学措施: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设立了奖学金、勤工俭学制度;学校还多方吸引社会资助,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等。



学历文凭:通过普招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715-8259788、13451119819、8259819(传真)


2、电子信箱:xjzb-9788@vip.163.com


3、学院网址:http://www..xnvtc.edu.cn


4、校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邮编43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