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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艺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0



大连艺术学院
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大连艺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76.433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7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0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43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103.16万元,图书71.8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本科普通类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日语考生。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高职专科外语语种不限。
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普通高中毕业(含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艺术类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2、本科表演专业(舞蹈、影视表演方向)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韩语节目主持、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韩语节目主持、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表演专业(舞蹈表演和音乐剧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2cm以上,男170cm以上。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其中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72cm以上(平面模特方向165cm以上),男185cm以上(平面模特方向182cm以上)。有突出成绩或其他特殊才能者,经研究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四、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



位门类




050401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1 




音乐学(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3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3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3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3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303




广告学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4




绘画(油画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4




绘画(中国画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4 




绘画(美术教育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5




雕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6




美术学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室内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景观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




四年




文学




文学




081406




服装设计与工程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18




动画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12 




表演(影视表演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12 




表演(舞蹈表演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10




舞蹈编导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12 




表演(音乐剧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韩语节目主持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日语节目主持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207




日语(商务日语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110206




旅游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方向)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方向)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9w




电子商务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2高职专科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 费



(元.人/年)




670202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




三年




13000




670202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方向)




三年




13000




670202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方向)




三年




13000




670202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




三年




12800




670202




音乐表演(学前音乐指导方向)




三年




13000




670101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三年




12000




670101




艺术设计(景观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三年




12000




辽670136




室内装饰设计




三年




12000




670101




艺术设计(油画方向)




三年




12000




670103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三年




12000




670105




人物形象设计




三年




12000




670108




雕塑艺术设计




三年




12000




670111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三年




12000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12000




670305




影视动画




三年




12000




670203




舞蹈表演




三年




12000




670205




影视表演




三年




12000




670307




主持与播音




三年




12000




620401




市场营销




三年




9000




620501




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方向)




三年




9000




6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9000




640106




酒店管理




三年




9000




660107




应用韩语




三年




9000




660122




应用意大利语(涉外导游方向)




三年




10000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艺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本科艺术类学生15000元/年,普通类学生13000元/年。住宿费女生1100元/年,男生900元/年。高职专科学费详见招生专业设置表。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校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3、学费、住宿费、退费标准如有变化,按当年物价部门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七、本科新生奖学金颁发原则
本科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绘画专业(油画方向)、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雕塑专业取得以下规定名次的新生可向学院申请新生奖学金:
1、凡上述专业或专业方向的考生,属于省统(联)考的,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5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伍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6--1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叁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11--2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贰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21--3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壹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2、凡上述专业或专业方向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专业加试的,其加试成绩排到参加我院专业加试所有考生前3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叁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3、以上专业或专业方向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办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科艺术类录取办法说明
本科艺术类考生:
对我院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获得《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和我院未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取得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
1、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绘画专业(油画方向)、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雕塑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3、外语单科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韩语节目主持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不低于70分;除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绘画专业(油画方向)、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雕塑专业外,其它专业要求不低于50分。
高职专科艺术类考生:
取得省艺术类联(统)考专业合格证及各省属艺术院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本科、高职专科普通类考生:
1、普通类按120%调档。
2、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考试规定录取分数线,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时,优先参考外语成绩。
九、其他规定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3、本科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同时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并且公示,我院方能录取。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专业不符合条件或考试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地区新生是否迁移户口,以学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
十、注意事项
本招生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院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411-87614578 87627868
传真:0411-87613295
地址:大连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邮编:116600
网址:http://www.dac.edu.cn/






一、学院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大连艺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7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0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43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067.3万元,图书55.7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本科普通类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日语考生。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高职专科外语语种不限。


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普通高中毕业(含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艺术类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2、本科表演专业(舞蹈、影视表演方向)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韩语节目主持、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韩语节目主持、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表演专业(舞蹈表演和音乐剧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2cm以上,男170cm以上。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其中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72cm以上(平面模特方向165cm以上),男185cm以上(平面模特方向182cm以上)。有突出成绩或其他特殊才能者,经研究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四、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


位门类



050401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1 



音乐学(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3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3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3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3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303



广告学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4



绘画(油画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4



绘画(中国画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4 



绘画(美术教育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5



雕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6



美术学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室内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景观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



四年



文学



文学



081406



服装设计与工程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18



动画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12 



表演(影视表演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12 



表演(舞蹈表演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10



舞蹈编导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12 



表演(音乐剧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韩语节目主持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日语节目主持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207



日语(商务日语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110206



旅游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方向)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方向)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9w



电子商务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2高职专科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 费


(元.人/年)



670202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



三年



13000



670202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方向)



三年



13000



670202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方向)



三年



13000



670202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



三年



12800



670202



音乐表演(学前音乐指导方向)



三年



13000



670101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三年



12000



670101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



三年



12000



670101



艺术设计(景观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三年



12000



670101



艺术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方向)



三年



12000



辽670136



室内装饰设计



三年



12000



670101



艺术设计(服饰品设计方向)



三年



12000



670101



艺术设计(油画方向)



三年



12000



670103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三年



12000



670104



电脑艺术设计(数字绘画方向)



三年



12000



670105



人物形象设计



三年



12000



670108



雕塑艺术设计



三年



12000



670111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三年



12000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12000



670305



影视动画



三年



12000



670203



舞蹈表演



三年



12000



670205



影视表演



三年



12000



670307



主持与播音



三年



12000



620401



市场营销



三年



9000



620405



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方向)



三年



9000





620501



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方向)



三年



9000



620505



物流管理(报关与货代方向)



三年



9000



6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9000



640106



酒店管理



三年



9000



660102



应用英语



三年



9000



660103



应用日语



三年



9000



660107



应用韩语



三年



9000



660112



文秘



三年



9000



660122



应用意大利语(涉外导游方向)



三年



10000



660114



文化事业管理



三年



9000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艺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本科艺术类学生15000元/年,普通类学生13000元/年。住宿费女生1100元/年,男生900元/年。高职专科学费详见招生专业设置表。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校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3、学费、住宿费、退费标准如有变化,按当年省物价部门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七、本科新生奖学金颁发原则


本科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绘画专业(油画方向)、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雕塑专业取得以下规定名次的新生可向学院申请新生奖学金:


1、凡上述专业或专业方向的考生,属于省统(联)考的,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5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伍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6--1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叁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11--2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贰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21--3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壹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2、凡上述专业或专业方向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专业加试的,其加试成绩排到参加我院专业加试所有考生前3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叁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3、以上专业或专业方向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办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办法说明


本科艺术类考生:


对我院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获得《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和我院未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取得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


1、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绘画专业(油画方向)、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雕塑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3、外语单科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韩语节目主持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不低于70分;除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绘画专业(油画方向)、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雕塑专业外,其它专业要求不低于50分。


高职专科艺术类考生:


取得省艺术类联(统)考专业合格证及各省属艺术院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本科、高职专科普通类考生:


1、普通类按120%调档。


2、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考试规定录取分数线,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时,优先参考外语成绩。


九、其他规定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3、本科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同时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并且公示,我院方能录取。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专业不符合条件或考试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地区新生是否迁移户口,以学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


十、注意事项


本招生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院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411-87614578 87627868


传真:0411-87613295


地址:大连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邮编:1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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