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一网通>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9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719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天津市河西区九连山路11号
50多年的办学历史,累积了丰富的教育资源,教学质量、办学条件和办学规模一直处于领先地位。2007年被市政府确定为天津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近日又被教育部和市政府命名为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学院还连续三年在全国学生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671亩,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2.2亿;现有专任教师501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232人,博士及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34人。学院在校大学生8000多人,教学设有十个系部,开设各类专业31个。其中“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被评为天津市教改试点专业,《化工原理》及《定量化学分析》《数字电子技术》等八门课程已被评为市级精品课程。学院具有良好的育人环境,拥有各种先进的教学多媒体和教学设施。学院还聘请了中科院院士、南开大学申泮文教授为名誉院长,长期聘请了九名全国著名专家教授为学院教育教学顾问,保证了学院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和高水平。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09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高职收费标准:普通专业5000-55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学院下发的2009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五章后续管理
2009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六章附则
本章程仅适用于2009年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的招生工作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www.tjbhzy.net.cn
e-mail:bzxy@sina.com
022-88254113 88251843 88254097
300221
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