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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9
院校代码:13110
院校名称: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市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大学城合欢路1号
录取规则:
一、外语语种要求
1.院校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
外语专业招生语种限英语。
2.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
非外语专业招生语种不限,但学生报到入学后,外语课程按英语编班教学。
二、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不限;
2.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按何种方法录取,如何安排专业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依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语),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排序,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照考生选测科目和必测科目的等级高低排序,再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依次录取。
四、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
必测科目
五、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
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校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合欢路
咨询热线:(
传真:(
学院网址: 咨询信箱:cjsiu@yahoo.com.cn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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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对象:参加2010年全国统一高考、符合普通类录取条件的考生。
1000人。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文理科分开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的政策,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3.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均可,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省考试院规定的专科最低要求:即普通类考生为4C1合格,其等级要求与普通类考生一致。所有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5.往届生的录取规则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8.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9.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省教育厅招生政策不符,按省教育厅的具体规定执行。
1.收费:各专业均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执行标准
2.退费办法:按照苏教材[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1.我院在本省计划招生13个专业。
2.尊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果录取专业不能满足,入学后可调整。
3.对特困生实行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对宿迁籍考生政府施行学费优惠政策。
4.保险:学院为学生统一办理江苏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户口迁移:新生户口按自愿原则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登记手续。
十、联系方式
8号 邮政编码:223800
咨询热线:(
传真:(
学院网址: 咨询信箱:cjsiu@yahoo.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