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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7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学 院 名 称: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详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许坦东街29号


学院国标代码:13697


学院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一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二条 学院成立以院纪检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纪检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学院录取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第六条 部分专业录取要求:


1、我院艺术专业录取以各省联考成绩为准。


2、报考酒店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3、报考航空服务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在17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3厘米以上,五官端正,双眼裸视不低于0.7。


第七条 学费:文物鉴定与修复专业5000元/年,艺术专业6000元/年,航空服务专业5200元/年,其它专业4000元/年。


第八条 学院设有奖学金,每年约有3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入校后可以申请特困生补助。学院每年拨专款50余万元,为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条 学生学习合格,颁发“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毕业证。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网址:www.sxtvi.com


E-mail:niujinjun2006@sohu.com


咨询电话:0351-7973253 7973560 7973273


邮编:030031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00八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