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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20



一、学校全称: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 14136


三、学校地址:广州从化市环市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510925


四、办学性质:民办


五、办学层次:高职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招生计划


1、学院执行教育部通过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2、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院内各专业的考生人数不平衡,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作出适当的调整。


八、收费标准: 学院按国家有关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艺术类专业学费13800元/学年,其它专业11500元/学年;住宿费1500元/



1、设立维嘉奖助学金,奖励优秀入学新生和在校品学兼优学生,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扶困金;


2、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获得6000元/人/学年);


3、符合条件的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


4. 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5、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学年);


6、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7、学院出资为每名新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在校期间共三年);


8、学院出资为每位新生提供校服两套(夏、秋运动服各一套);


9、 努力为学生创造提供就业机会。


十、录取


1、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


2、录取的新生必须政治思想考核合格,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某些专业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公布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经复核,发现政治思想、身体条件不符合标准者,按国家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高考录取时,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录取第二志愿和后续志愿的考生。


4、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投档考生的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时在总分分数差15分之内,参考下列因素:(1)各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2)考生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3)英语单科成绩;(4)高中阶段的表现和成绩。


5、术科成绩特别优秀的美术类考生,在文化分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6、


十一、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1、毕业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后,由广州城建职业学院颁发“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2、


十二、附则:本章程由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7975666、87975777


传真:(020)87975777


网址:http://www.gzccc.edu.cn


电子邮箱:gz1413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