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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普高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3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九年普高招生章程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有关规定,制订本招生章程。


12356)。主管部门:12号(邮编:530023)。联系电话:0771-56202215668996、5659821(招生办)、5626108、5666383(学院办公室)。学院网址:http://www.gxjzy.com。学院电子邮箱:gxjzy0221@163.com。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本章程仅适用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其他院领导组成的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和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及时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需集体决策的各种重大问题。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项具体的招生录取工作。


学院纪委、监察部门直接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院招生职能部门是招生与就业办公室,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在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我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若遇此类情况,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纪委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771-5635334(学院纪委办公室)。


第三章   录取规则


2009年全国统一高考或广西2009年“对口”高考,高考成绩、身体健康状况及道德品行等方面均符合招生要求的考生。


2003年3月6日联合印发)及有关补充规定。因专业的特殊性及用人单位工作岗位的要求,建议四肢有残缺或色盲的考生、男生身高160CM以下,女生身高155CM以下的考生不填报或慎重填报我院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各专业(具体的专业或专业方向请到我院招生网页查询),以免造成毕业时就业困难的不利情况。



9:1),信息工程系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专业男女生比例(2:1),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商贸方向]、应用越南语[旅游方向]、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方向])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原则上不接受无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





①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的优秀学生;


②在高中阶段获地市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造或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


③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


④为我院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


⑤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属子女;


⑥其它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




第四章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我院独立举办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按5000-7500元/年收取, 中加合作办学(BCIT班)学费按12000元/年收取。住宿费标准:公寓式按800-880元/年收取(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五章   在校学生奖励或贷款项目


在校生享受以下奖励,或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也可以申请贷款。


(一)  根据学习成绩及操行的综合表现,享受“学院奖学金”,金额从600元/年至2000元/年不等(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15%)。


(二)  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12%)。


(三)  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金额3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56%)。


(四)  学习成绩合格及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1500元/年至2500元/年不等,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28%)、“广州助学金”(金额1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35%)。


(五)  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六)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七)  依据广西区教育厅在毕业生毕业当年的有关政策,每年选送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约5%的优秀毕业生升入广西区内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学制2年)。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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