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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8


 


一、学校全称: 徽商职业学院


二、层    次: 高职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槽郢路15号〈老校区〉;合肥紫蓬山风景区〈新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原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专业确定原则: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进入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如果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时学校根据专业调整原则和考生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


4.所有专业入学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7.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8.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相同。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徽商职业学院。


2.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3.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七、学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及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51-3669853、3636837〈传真〉、8580910〈新校区〉 。


2.网址:http://www.huishangedu.cn


3.QQ:1366581519


九、其他须知:


1.学院隶属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学院设有奖学金、贫困生资助、勤工助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