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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2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招生章程(江苏)



高校名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代码:1583


高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校


学院简介: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占地600余亩,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录取规则:1、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择优录取。2、部分专业有选测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必须达到省招办规定的专科填报要求,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考生排序后,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安排考生专业;选测化学科目的考生报考化工类专业可以优先考虑;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规定加分提档。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学费标准:普通类4140/年;艺术类6800/年;中外合作类12000/年(国内);住宿费:1200/年。


毕业就业: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按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




学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津科教园区华扬西路199


邮政编码:225127


联系电话:051487433088874330788743307787433099(传真)


人:老师、老师、老师、老师


址:http//www.ypi.edu.cn


电子邮件:zjb@yp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