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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3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 院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邮编:832000
第六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七条 学院概况
学院坚持“修德启智、强能善技、求真创新、育才戍边”的办学理念毕业生的“双证”获取率达
 
第二章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
(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八)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具体处理招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四章
第十六条
2011年学院各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生化与药品类专业
第十七条
第五章
第十八条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学院通过校园网(www.xjshzzy.com)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还可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查询,即时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电话:   2059569 传真:0993-2059538
网址:     电子邮件:xjszyzb@sina.com
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 年三月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