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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1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三年,学习期限四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6.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7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9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342.95万元,图书5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



1、英语教育、应用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我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530103




生物化工工艺




3




理工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理工、文史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




3




理工




魔方志愿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文史、理工




620402




市场开发与营销




3




文史




640101




旅游管理




3




文史




660102




应用英语




3




理工、文史




660112




文秘




3




文史




660201




语文教育




3




文史




660213




初等教育




3




文史、理工




660202




数学教育




3




理工




660203




英语教育




3




理工、文史




660204




物理教育




3




理工




660205




化学教育




3




理工




660206




生物教育




3




理工




660207




历史教育




3




文史




660209




音乐教育




3




艺术(文)




660210




美术教育




3




艺术(文)




660214




学前教育




3




文史、三校生




670106




装潢艺术设计




3




艺术(文)




670112




广告设计制作




3




文史、理工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理工、文史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理工




660107




应用韩语




3




理工、文史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学费及宿费收取标准:



经物价部门批准,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数学教育、语文教育、初等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历史教育3000元/年;英语教育3500元/年;学前教育、应用英语、应用韩语、会计电算化、市场开发与营销、文秘4000元/年;美术教育、音乐教育4100元/年;装潢艺术设计、生物化工工艺、广告设计与制作、应用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4500元/年;旅游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50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6900元/年。



经物价部门批准,我校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和8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给予困难补助,并设立奖学金。朝阳市先予助学中心每年资助100名贫困生,每生1000元。



六、录取原则



1、按120%调档。



2、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着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志愿录取办法



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第一志愿已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处理。



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按 “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成绩相同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志愿相同文科参考语文、外语成绩,理科参考数学、外语成绩。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装潢艺术设计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成绩



7、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21-6681668 0421-6681608



传 真:0421-6681668



网 址:http://www.cysz.com.cn



E-mail:mengqqw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