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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9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8号


三、高校代码:国家12921;江苏省1603


四、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五、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六、学历层次:专科


七、学习年限:三年


八、收费标准:


1、学费:13000元/年


2、住宿费:1500元/年


九、招生条件: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考生身体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十、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遵章招生,切实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2、填报我院基本条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3、学院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


⑴ 文科类: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两门科目分数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语文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⑵ 理科类: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照数学、外语两门科目分数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数学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⑶ 艺术类:以省统一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分成绩均达省控线为录取标准,并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两门分数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十一、收费项目、退费标准见另件。


十二、毕业文凭: 2010年录取的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正德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文凭。


十三、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25-52111229、52111289、52111866;传真:52111869


2.网址:http://www.zdxy.cn


3.电子邮件:zdzb@zd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