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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2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国家标准代码:13793  在鄂招生代码:9232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习年限:三年


学习形式:全日制


招生范围:湖北、河南、河北、内蒙古、海南、甘肃、江苏、浙江、山东、山西、新疆、陕西、福建、广东、广西、贵州、安徽、湖南、江西。


二、招生专业和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2010年核准的进校后可免费调整一次专业)











































































艺术



专业



音乐教育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



主持与播音



艺术设计



动漫设计与制作



广告设计与制作



服装设计



学费



5200元/年



5200元/年



5200元/年



5200元/年



5200元/年



5200元/年



5200元/年



5200元/年



文理



专业



学前教育



初等教育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文秘



英语教育



商务英语



旅游英语



学费



4500元/年



4000元/年



4000元/年



4000元/年



4000元/年



4000元/年



4000元/年



4000元/年



文理



专业



市场营销



物业管理



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技术



 



 



 



 



学费



4000元/年



4000元/年



4000元/年



4000元/年



 



 



 



 



三、专业考试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业统考、或参加艺术院校组织的专业单考,且成绩合格。


四、录取规则


1、文理类考生:按各省招办的统一安排,录取资格线上考生,第一志愿不足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2、艺术类考生:有艺术专业统考的省份,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无艺术专业统考的省份,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省有明确录取规则的除外)


3、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照顾录取规定。


五、收费说明


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分别为500元、1000元、1200元。


六、奖助措施


学院建立助学贷款、奖学金、困难资助、勤工助学等大学生助学机制。


1、助学贷款在生源地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30%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助学金;30%的学生可获得学院奖、助学金


3、成绩优秀的贫困生可获得学院提供的困难资助。


4、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七、毕业、就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认可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由湖北省毕办签发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就业实行学校推荐就业,双向选择。


八、联系地址及方式


学院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师范路26号 


邮编:433100 


QQ群:34147661   41875635


网址:www.hbjhart.com


邮箱:hbjhart@263.net


电话:0728-6239001  623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