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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2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 :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



总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总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计算机学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学院,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51-2号。



汽车学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学院,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文萃路124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3107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6828平方米,专任教师79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8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1815.54万元,图书89.41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应用日语专业安排日语教学,其他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制




所在院系




1




520302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3




总院




2




52030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总院




3




550106




建筑装饰材料及检测




 




3




总院




4




550306




供用电技术




 




3




总院




5




56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总院




6




560105




环境艺术设计




 




3




总院




7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总院




8




56040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3




计算机学院




9




560501




建筑工程管理




 




3




总院




10




560502




工程造价




 




3




总院




11




58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总院




12




580103




数控技术




 




3




汽车学院




13




580105




玩具设计与制造




 




3




总院




14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汽车




3




汽车学院




15




580107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3




总院




16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3




总院




17




58011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机械CAD/CAM




3




总院




18




58011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3




汽车学院




19




580116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总院




20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总院、汽车学院




21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22




58020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3




总院




23




580205




计算机控制技术




数控编程技术




3




总院




24




580205




计算机控制技术




 




3




汽车学院




25




580301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总院




26




580302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总院




27




5804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汽车学院




28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汽车学院




29




580403




汽车电子技术




 




3




总院、汽车学院




30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总院、汽车学院




31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数字媒体方向




3




总院




32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33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总院




34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35




590103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汽车装潢与广告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36




590103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影视制作方向、动画制作方向




3




总院




37




590103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3




总院




38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




物联网智能项目管理




3




总院




39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




物流信息管理




3




总院




40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




 




3




总院




41




590107




网络系统管理




 




3




总院




42




590108




软件技术




软件测试方向、手机软件开发




3




总院




43




590108




软件技术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44




590109




图形图像制作




平面制作,室内设计与装修技术




3




总院




45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46




590301




通信技术




 




3




总院




47




600107




城市水净化技术




 




3




总院




48




600301




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




 




3




总院




49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




金融事务管理




3




总院




50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




拍卖与典当管理




3




总院




51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




投资与理财




3




总院




52




620111




投资与理财




 




3




总院




53




620112




证券与期货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54




620202




财务信息管理




 




3




总院




55




620203




会计




软件应用




3




计算机学院




56




620203




会计




 




3




总院




57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总院




58




620304




国际贸易实务




 




3




总院




59




620401




市场营销




网络营销




3




总院




60




620401




市场营销




 




3




总院




61




620405




电子商务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62




620503




商务管理




会展策划管理




3




总院




63




620504




连锁经营管理




 




3




总院




64




620505




物流管理




电子物流




3




总院




65




620505




物流管理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66




640101




旅游管理




空中乘务




3




总院




67




640101




旅游管理




 




3




总院




68




640106




酒店管理




 




3




总院




69




650102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总院




70




660102




应用英语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71




660103




应用日语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72




660108




商务英语




 




3




总院




73




660109




旅游英语




 




3




总院




74




660112




文秘




档案管理信息化




3




总院




75




660112




文秘




速记与速录




3




总院




76




660112




文秘




 




3




总院




77




670105




人物形象设计




 




3




总院




78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商业摄影




3




总院




79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80




590109




图形图像制作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81




670142




摄影与摄像艺术




 




3




总院




82




59012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总院




83




620518




拍卖与典当管理




 




3




总院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对全日制学生的资助政策,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2) 学院阳光学子超市、图书馆等部门积极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



六、获奖说明



(1)2006年学院被省政府命名为“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2)2006年学院在省教育厅“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3)2007年学院进入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行列。



(4)2010年7月学院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七、录取办法说明



1. 调档比例



按省招办确定的调档比例调档,最高不超过120%调档。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及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志愿优先,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和第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5分,其他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0分。



6. 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4-88252211 024-88252158 024-88252727  



网址:http://www.vtcsy.com 邮编:110045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