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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淮阴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21


 
1、学校全称:淮阴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323
3、学校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
4、邮政编码:223300
5、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6、办学性质:公办
7、办学层次:本科
8、录取原则





6)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最低控制线且取得我院专业单独测试合格证书考生,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设计、美术学(师范)、美术学(书法)(师范)、艺术设计(新媒体传播)专业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8)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9)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或入学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9、奖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获得国家助学金者,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4)优秀学生奖学金:
























等级

金额

比例



2000元

5%



1000元

10%



500元

20%

























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000元

500元

300元

省级

500元

300元

200元






10、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年
11、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7- 83526999(兼传真)、83517311、83517313
2)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
3)E-mail:zsb@hytc.edu.cn
4)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