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一网通>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1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343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第十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第十二条
良好的办学条件
学院地处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隆平高科技园区,交通十分便利,环境优美,绿树成荫,四季花香,是省级“园林式单位”。占地,藏书70万册,各类实训场所92个,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外派劳务技能培训基地”。
雄厚的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
丰富的办学经验
学院秉承“为时养器,器为时用”的办学宗旨,坚持依托行业(企业)对接产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的职教办学理念,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对接产业办专业、产(工)学结合促就业”的办学特色。近几年来,学院获得国家级、省级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实训基地等重点建设项目
畅通的就业渠道
学院紧跟时代步伐,大胆探索,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实习与就业有机结合等形式,拓宽就业渠道。确定了让“毕业生充分就业,就好业”的工作目标。现有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企业
活跃的校园文化
学院现有学生社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由院长、主管副院长院长、纪检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六条 2010年面向全国14个省(自治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一般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则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八条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第一志愿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考生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录满为止。对于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第二十五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多种奖学金对被学院录取,总成绩排在前凡按我院要求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和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证,由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hnbemc.com/zsc
联系电话:0731-84615653、84637009、84615617
传真:0731-84615757
邮箱地址:shqhqb@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湖湖南生物机电职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410127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