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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6


第一条 学院基本情况


(一)性质: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隶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二)校址: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公园东(校本部)、苏仙北路8号(苏仙校区)、人民西路25号(北湖校区)。


(三)学院所在地——郴州市是湖南省“南大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纵贯市区,北上长沙、南下广州仅3小时行程。学院占地1457亩、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现有16个系、4个教研部,教育部特色专业点2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基础课示范性实验室1个。在校本、专科生1.5万人,教职工1200余名,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教授和主任医师120余人,副高职称教学人员300多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346人;有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9人获全国、全省优秀教师称号,9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15人受聘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有实习实践基地200多个,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5所。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715万元,馆藏图书110万册(不含电子图书17万册)。


(四)学院被授予省园林式单位。


第二条 招生录取规则


(一)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4000多人。分层次、分专业招生人数见“招生计划来源表”。录取分数线、调档比例、录取时间和批次等依照各省招生办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学院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和篮球、定向越野高水平运动员。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应于3月30日前凭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到院招办领取申请表,并接受有关项目的测试。根据测试及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学院使用英语语种组织教学,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条件应符合《全国高考体检指导意见》之规定;护理学、旅游管理和音乐表演专业女生身高须在1.60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


(四)学院艺术专业招生专业成绩本省以统考成绩为准,外省本科层次以学院单独设点考试的成绩为准(但省统考必须合格),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按1:4发放,在文化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40%、专业60%计算总分,择优录取,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对个别学校特别需要的专业且专业成绩优秀考生在文化上线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照顾。


第三条 收费标准与招生计划:










































































































































































































































































层次


序号


专科名称


专业


代码


招生人数


收费标准


层次


序号


专科名称


专业


代码


招生人数


收费标准















1


汉语言文学


050101


188


3400元/年













16


美术学


050406


159


8000元/年


2


英语


050201


200


3400元/年


17


艺术设计


050408


195


8000元/年


3


体育教育


040201


150


3400元/年


18


音乐表演


050403


69


8000元/年


4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1


60


3400元/年


19


人力资源管理


110205


118


4400元/年


5


旅游管理


110206


90


3400元/年


2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201


114


4550元/年


6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10102


64


3400元/年


21


网络工程


080613


90


4550元/年


7


法学


030101


75


3400元/年


22


医学影象学


100303


80


5000元/年


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605


120


3500元/年


23


医学检验


100304


106


5000元/年


24


音乐学


050401


106


6000元/年


9


生物技术


070402


70


3500元/年


25


药学


100801


97


5000元/年


10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102


66


3500元/年


26


国际金济与贸易


020102


65


3400元/年


11


社会体育


040203


50


3500元/年


27


新闻学


050301


60


6000元/年


12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080601


100


3500元/年


28


护理学


100701


166


6500元/年


13


应用物理学


070202


40


3100元/年


29


临床医学


100301


357


6500元/年


14


应用化学


070302


85


3100元/年


30


预防医学


100201


60


5000元/年


15


康复治疗学


100307


66


5000元/年


31


通信工程


080604


73


3500元/年





1


音乐教育


660209


30


3800元/年





8


计算机应用技术


590101


0


3200元/年


2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90201


0


3200元/年


9


应用化工技术


530201


0


3200元/年


3


体育教育


660211


40


3100元/年


10


经济信息管理


620302


0


3100元/年


4


临床医学


630101


0


5450元/年


11


商务英语


660108


30


2800元/年


5


护理


630201


40


5450元/年


12


旅游管理


640101


0


3100元/年


6


医学检验技术


630401


0


4200元/年


13


语文教育


660201


30


3100元/年


7


医学影像技术


630403


30


4200元/年


备注:1、本科招生计划中另有招收文艺特长生计划17个;2007年预科招生计划64个;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35个;预留招生计划45个。


2、以上收费标准系参照2007年收费标准,2008年实际收费标准须按省湖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公寓楼800——1200元/年。


第四条 奖学金和勤工助学


学院设国家奖学金: 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院级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20元;三等奖:200元;师范类学生还享受专业奖学金。学院设有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设立了“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及困难程度,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对特困生发放特困补助,补助额度500-1000元,评定比列为总人数的20%;设有爱心基金,每年对特困生进行爱心捐助,额度200-500元;对特困生进行勤工俭学扶助,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月工资100-200元。


第五条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文凭,符合条件的由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735-2653053、2865109、2653056、2653052; 传真:0735-2653053 2865109


学院国标代码:10545; 邮政编码:423000


互联网址:www.xnu. edu.cn; 电子信箱:xnxyzsb@163.com(不受理录取结果和成绩查询)








湘南学院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