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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里仁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7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院名全称为燕山大学里仁学院,部标代码为13592,英文名称为“Yanshan University Liren College;。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学院概况
第四条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于全国重点大学――燕山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一所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
第五条学院依托燕山大学的学科基础,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现设置专业40个,涉及工、理、文、经、管、法、教等多个学科门类。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5800余人。
第六条学院坐落于著名海滨城市――河北省秦皇岛市,毗邻燕山大学。学院占地1020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
第七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四年,按学年学分制管理。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具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实施细则和工作原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日常工作在主管院长具体领导下实施。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落实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院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办公室的通信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438号。
传真:0335-8047285
lrxyzsb@ysu.edu.cn 网址:http://stc.ysu.edu.cn
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奖励政策
学院享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分为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三个等次)的分配名额,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均可参与评选。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按照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选。学院还以发放院内助学金及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收费标准及其他
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