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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7


一、全称:牡丹江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校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号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当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当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专业录取办法:


(1)我院志愿间不设级差;专业间按照5、4、3、2、1的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投档基准成绩相等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在对能够满足所报专业的各志愿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完毕后,再对服从调剂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依据该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使用我院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省份,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在省有特殊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7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8语种要求:英语、英语(商务英语)、英语(国际经济法)、英语(翻译)、英语(旅游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旅游管理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9退档要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退档原因执行。


三、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贷款、勤工助学情况


(一)、我院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设有相应的奖学金。


1、师范学生可享受“专业奖学金”。


2、非师范学生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


3、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参加选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我院按照国家助学金贷款政策规定,为家庭困难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通过“绿色通道”帮助家庭困难新生入学。


(三)、我院给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如帮助联系家教、有偿服务等方式)。


四、收费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批准,我院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


学费(元/年)


 


专业


学费(元/年)


俄语(俄英双语)


2500


 


朝鲜语


4400


汉语言文学


2500


 


法学


4500


化学


2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管理)


4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软件)


4500


历史学


2500


 


旅游管理


4500


生物科学


2500


 


社会体育


45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2500


 


生物技术


4500


思想政治教育


2500


 


市场营销


4500


物理学


25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金融数学)


4500


英语


25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4500


教育技术学


3000


 


园林


4500


教育学


3000


 


汉语言文学(文秘)


6000


美术学


3000


 


汉语言文学(新闻)


6000


体育教育


3000


 


日语


6000


音乐学


3000


 


英语(翻译)


60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000


 


英语(国际经济法)


6000


对外汉语


4000


 


英语(旅游英语)


6000


俄语(经贸俄语)


4000


 


英语(商务英语)


6000


旅游管理(导游)


4000


 


舞蹈学


9000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4000


 


艺术设计


9000


小学教育


4000


 


音乐学(电脑音乐制作)


9000


心理学


4000


 


音乐学(器乐)


9000


应用化学


4000


 


音乐学(声乐)


9000


注:与国外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


五、 通讯方式


学校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号


邮政编码:157012


联系电话:0453-6511440 6512058 6511819


学校网址:http://www.mdjnu.cn


招生网址:http://zsjy.mdjnu.cn


电子邮件: zsjy@mail.mdjn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