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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9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二0一三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院现设生物技术、动物科学、园艺园林、信息技术、经济管理、公共教学部等五个系一个部共32个专业。



第七条 学院二0一三年面向福建、河南、山西、云南、广西、贵州、甘肃、安徽等省市招生。


计划数按各省市高招办公布为准;学费按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执行)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学制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生物技术及应用




理工




3




6000







食品生物技术




文/理




3




6000







食品营养与检测




文/理




3




6000







观光农业




文/理




3




6000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理工




3




6000







畜牧兽医




文/理




3




6000







兽医




文/理




3




6000




含动物医学、宠物医学与美容方向




动物防疫与检疫




文/理




3




6000







兽药生产与营销




文/理




3




6000







园艺技术




文/理




3




6000







园林技术




文/理




3




6000




含景观设计、城市园林规划管理方向




园林工程技术




文/理




3




6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




3




6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




3




6000




软件开发方向




动漫设计与制作




文/理




3




6000







电脑艺术设计




文/理




3




6000







计算机通信




理工




3




6000




3G移动应用开发方向




电子商务




文/理




3




6000







连锁经营管理




文/理




3




6000







会计与统计核算




文/理




3




6000







会计电算化




文/理




3




6000







物流管理




文/理




3




6000







投资与理财




文/理




3




6000







财务信息管理




文/理




3




6000







会计与审计




文/理




3




6000







金融管理与实务




文/理




3




6000







营销与策划




文/理




3




6000







文秘




文/理




3




6000




商务文秘方向




商务英语




文/理




3




6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




3




6000




动漫设计制作方向




电子商务




计算机




3




6000







会计电算化




财经




3




6000







园林技术




农林牧渔




3




6000




城市园林规划管理方向




畜牧兽医




农林牧渔




3




6000







第九条 二0一三年新生住宿费标准为500、600、900、1100元/学年(按宿舍条件而异,根据榕价费[2000]70号、榕价费[2006]23号、榕价费[2007]34号和闽价费[2007]75号文执行);教材代办费按学年预收按学年结算,多还少补。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我院招生工作由院长直接领导,院招生科负责具体工作。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学院纪律检查有关规定受理学生及家长的申诉与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市招办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总则:认真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按平行志愿和“一档多投;投档办法录取。若线上生源不足,经省高招办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2.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出档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无法完成任务的,通过上级部门同意,可调整到其他专业进行录取。



3.各个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4.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我院在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即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一经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校报到者,按教育厅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我院按学生学费的一定比例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实施了“学费减免缓;、“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俭学;等奖优助学工程;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按有关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七条 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实行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十八条 本章程和有关招生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定期在www.fjny.com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及申诉、咨询电话



院 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邮 编:350119 邮 编:350007
申诉电话: (0591)22151769(监察室)



咨询电话:(0591) 83420178/83740797/83420158(招生办)22151783(教务处)



传 真:(0591)83420342(招生办) 22151656(院办)



网 址:www.fjny.com E-mail:fjnyzyjsxy@163.com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只适用学院本年度高职高专招生工作。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科负责解释。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三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