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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3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4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3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47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821万元,图书56.6万册。


二、计划


计划总数:2008年招生计划总数850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650人,面向外省招生200人,面向省内招生计划中招收三校生计划100人,招收高中毕业生 750人。


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


男女生比例没有特殊要求。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530205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3


620302


经济信息管理


3


550105


材料工程技术


3


620304


国际贸易实务(报关报检)


3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620505


物流管理


3


560701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640106


酒店管理


3


580103


数控技术


3


660108


商务英语


3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660112


文秘


3


580301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660201


语文教育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660203


英语教育


3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660213


初等教育


3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660214


学前教育


3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


3


660216


特殊教育


3


600101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3


660217


儿童康复


3


610101


染整技术


3


660218


人群康复


3


610204


服装设计


3


670104


电脑艺术设计


3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以及学费的减免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六、学院获奖情况


2006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200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评为2004—2006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先进单位”。


七、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录取第二志愿以及其他志愿的考生,其分数至少要比录取第一志愿分数最低的考生(不包括按政策降分录取的考生)高出20分以上。


4.我院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志愿间没有专业级差要求。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7—2833141 2826621 2840511


传 真:0417—2834241


网 址:www.ykdx.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