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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1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4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3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42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842万元,图书46.6万册。


二、语种、男女生比例


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


男女生比例没有特殊要求。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610204



服装设计



3



520605



报关与国际货运



3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530205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3



620505



物流管理



3



550105



材料工程技术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550306



供用电技术



3



640106



酒店管理



3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660108



商务英语



3



560701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3



660112



文秘(文案创意方向)



3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660201



语文教育



3



580103



数控技术



3



660203



英语教育



3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660213



初等教育



3



580301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660213



初等教育


(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方向)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660214



学前教育



3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660216



特殊教育



3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660217



儿童康复



3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



3



660218



人群康复



3



600101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3



670104



电脑艺术设计



3



610101



染整技术



3



670307



主持与播音


(音乐节目主持方向)



3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以及学费的减免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六、学院获奖情况


2006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七、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我院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志愿间没有专业级差要求。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7—2833141 2826621 2840511 2801933


传 真:0417—2834241


网 址:www.ykdx.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