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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21
蚌埠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蚌埠医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2011年我校面向
3.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或招办划定的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或招办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院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按计划录满为止。
4.如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经所在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或招办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按计划录满为止。
5.本科如按第
6.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中未填报“护理学”专业的男性考生即使填报“专业服从”者,亦不予录取“护理学”专业。
7.在各志愿批次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对确有特长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8.对教育部及各省(区)制定的加分政策我校予以认可。
9.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学校名称:蚌埠医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者,发给毕业证书)
七、学费标准:(依据皖价费【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33030
电子邮件:BBMCZSK@126.COM网
本章程由蚌埠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蚌埠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