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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9



衡水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河北省衡水市区。


2008年统一计划招生共计4025人,其中本科1700人,专科2325人(含分院50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一、录取规则:


1、英语类各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并需口试合格,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2、男女生比例不限。


3、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各项规定。


4、面向各省招生的专业,由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5、对符合优惠照顾条件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均按教育部和各省相关政策执行。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无分数级差。


二、学历证书:


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以“衡水学院”名称具印的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


三、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根据不同专业分别为每年3500-6100元。


2、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不同条件住宿费每年600-800元;


四、有关说明


1、学院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编:053000;


2、衡水学院招办电话:0318-6016093 6016910 E- mail:hsuzs@163.com


3、学校网址:http://www.hsnc.cn 招办网址:http://www.hsnc.cn/ ZhaoJiu/index.asp


五、衡水学院分院有关说明


1、学费每年3500-4500元,住宿费每年350元。


2、分院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新华东路88号 邮编:053000


3、分院招生咨询电话:0318-2067901 2027515


网址:http//:hssf.hengshui.com;


Email:fenyuanzhao@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