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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2011年普通本科及预科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26


2011年普通本科及预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第二条 学校全名是西南民族大学,国标代码:
第三条 学
第四条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普通
第六条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
第七条 西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投诉电话:(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数的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
第十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顺序,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第十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江苏省投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须达
=专业考试成绩×7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30%)从高到低,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文科考生以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作为文化课成绩,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文科文化控制线÷理科文化控制线)×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非美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根据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如我校招生省区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魔方志愿,考生还必须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加试藏语文或彝语文。
第十七学校对于国家和各省()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经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十九条 学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他语种考生审慎报考。
第四章 附则
二十一条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西南民族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证书。
按照属地化原则,按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杂费及住宿费。
招生信息:
1.  2.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