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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摘要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4


院校名称:西安美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


部标代码:10729


招生专业名称、层次:


本科:美术类: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工业设计


      音乐类:音乐学


非美术类: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美术学(美术史论)


专科:美术类:艺术设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校后需转成英语或日语


录取规则:


1、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


a、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中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b、录取原则:(我院2009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史论专业: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专业总分÷200×30)


(2)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按形体测试成绩为主。


(3)其它专业: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4)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相关科目的要求:


a、雕塑专业须参加泥塑专业考试


b、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须参加形体测试考试


c、音乐学专业只招收艺术文类考生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1、本科:绘画类、艺术设计类专业15000元/学年;美术教育、音乐学专业13000元/学年;摄影


专业9000元/学年;美术史论专业7000元/学年。


2、专科(高职):9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美术学院


证书种类:学士学位


咨询联系方式:


院校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邮编:710065


联系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传真:029-8822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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