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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14
2012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1.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及所填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
2. 艺术类专业录取: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经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自主招生录取:通过我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并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通知书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高考,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联系部门: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
咨询电话:029--86852309 86855868 86852310 86855810
传 真:029—86862884 86852310
网 址:www.xihang.com.cn
本章程未尽事宜均以国家教育部及相关省市的招生法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