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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辽东学院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25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东学院


学校代码:11779


学校校址:南校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北校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专科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3.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2.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06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9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6763万元,图书111万册。


二、专业录取的有关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金融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物流管理、投资与理财(证券投资)、国际经济与贸易(韩朝贸易)、朝鲜语、应用韩语(商务韩语)、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导游、酒店管理、英语、商务英语、商务日语、艺术设计、对外汉语、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生物技术、工程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工程监理、护理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医疗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营销与策划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2、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国际经济与贸易(韩朝贸易)、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


三、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计划总数:2008年招生计划总数5300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4600人,面向省外招生700人,面向省内招生计划中招收三校生计划260人,招收高中毕业生4340人。


四、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1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050209


朝鲜语


四年


文学


文学


090601


动物医学


四年


农学


农学


050103


对外汉语


四年


文学


文学


081405


纺织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406


服装设计与工程


四年


工学


文学


081406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


四年


工学


文学


110104


工程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10104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方向)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韩朝贸易方向)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四年


文学


文学


100701


护理学


四年


医学


理学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精细化工方向)


四年


工学


工学


110203


会计学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20104


金融学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1103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081402


轻化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070402


生物技术


四年


理学


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年


理学


理学


071601


统计学


四年


理学


理学


080703


土木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613W


网络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40105W


小学教育


四年


教育学


教育学


040105W


小学教育(音乐教育方向)


四年


教育学


教育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方向)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050408


艺术设计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201


英语


四年


文学


文学


090102


园艺


四年


农学


农学


070702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四年


理学


理学


660213


初等教育(音乐教育)


三年


 


 


640103


导游


三年


 


 


5902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三年


 


 


610210


服装工艺技术


三年


 


 


560504


工程监理


三年


 


 


620501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630201


护理


三年


 


 


620204


会计电算化


三年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640106


酒店管理


三年


 


 


630102


口腔医学


三年


 


 


630101


临床医学


三年


 


 


610101


染整技术


三年


 


 


670105


人物形象设计


三年


 


 


660110


商务日语


三年


 


 


660108


商务英语


三年


 


 


58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620111


投资与理财(证券投资)


三年


 


 


620505


物流管理


三年


 


 


660214


学前教育


三年


 


 


630401


医学检验技术


三年


 


 


630403


医学影像技术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


三年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660107


应用韩语(商务韩语)


三年


 


 


530201


应用化工技术


三年


 


 


620403


营销与策划


三年


 


 


510202


园林技术


三年


 


 


五、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120%。


2、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3、对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


5、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1)艺术设计(本、专科)专业、初等教育(音乐教育)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30%+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70%综合计分排名,按照志愿优先由高到低录取;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专业,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到低录取;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到低录取。(2)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外语单科成绩控制分数线50分(含50分),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专业外语单科成绩控制分数线45分(含45分),专科专业不限外语小分。


六、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东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东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东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东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退费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八、奖、助措施


1、在本、专科学生中设置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学习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师范类专业设置专业奖学金。


2、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组织勤工助学活动,并优先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九、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邮政编码:118001


单 位:辽东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415-3789103、0415-3789102


学校网址:www.ldxy.cn


电子邮箱:ldx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