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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文章类别:院校资讯 发布时间:2018/09/03 阅读量:21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环山路6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3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6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0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0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517.32万元,图书馆藏书17.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男女生比例要求: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备注




540302




金属矿开采技术




3










540502




选矿技术




3










550102




冶金技术




3










550105




材料工程技术




3










580107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3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80209




液压与气动技术




3










580301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学费(4000-5000元/年)。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540302




金属矿开采技术




3




4500




540502




选矿技术




3




4500




550102




冶金技术




3




4500




550105




材料工程技术




3




4500




580107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3




4500(暂定)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4500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3




4500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500(暂定)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4500




580209




液压与气动技术




3




4500




580301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4500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4500




学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2.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住宿费。



3.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250元/年。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它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在其他志愿上线考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4-2217330 0414-2217182



传 真:0414-2217106 0414-2217330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环山路60号



邮政编码:117022



网 址:www.lnyj.net



E-Mail :lnyjzsb@163.com